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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4/5)

欲生,每一分每一秒都痛不欲生的生活或许存在在地狱里,但是人间是没有这回事的。因为痛不欲生的次数一多,人也就习惯了,也就在安然地活在痛不欲生里了。伴随着习惯而来的,是贫乏,琐碎,庸俗等等一切人间的事情。

所以当夏芳然悄悄地在饭桌上打量陆羽平的时候,她像所有的正常女孩子一样在挑剔自己差强人意的男朋友。说真的她不能接受他喝汤的声音大得像匹马,不能接受他剔牙的动作,尤其不能接受的是他吃完饭后点烟时候的表情,夏芳然是很在意一个男人点烟时候的神情的,打火机那一抹微弱的光照亮的是灵魂的深度,可是你看看陆羽平吧,按下打火机的时候他歪着头,准确地说是佝偻着头,眯着眼睛,那副上不了台面的心满意足简直可以拍成照片放进字典充当“卑微”这个词的图解。夏芳然就在这时想起了另外一个男人,那个送她这个蓝宝石戒指的男人。他并不是多么英俊,但是他是夏芳然见过的点烟点得最好看的男人,也是夏芳然此生第一场劫难。夏芳然知道自己这是在比较,在这场令人心灰意冷的比较中她暂时忘掉了对面的陆羽平是那个在她最绝望的时候过来拥抱她的人,是那个在已经没有人相信传奇的今天依然肯跟她生死相许的人。有时候她需要暂时忘掉这件事,如果真的时时刻刻活在对自己的提醒跟责备中很快就会精神崩溃的,现在她已经有比一般人更多的精神崩溃的理由了――她不能再让自己活在对一个男人的付出的诚惶诚恐里。生死相许是个多重大的仪式,死在这仪式里倒也罢了,可是麻烦的是如果你活在这个仪式里,你就一定会在某些时刻用厌倦来打发日子。夏芳然此时还没有意识到,其实亲人之间就是这么回事。抱怨,嫌弃,厌恶都发生在一群彼此肝胆相照的人之间。厌弃是真的,但是肝胆相照也是至死不渝的。

夏芳然不住院的时候也是基本上不出门的。最多在人少的时候去趟“何日君再来”听小睦吹吹牛。父亲上班,陆羽平上课的时候,夏芳然就得一个人待在家里。在这些独处的寂寞中,她渐渐养成了一个嗜好。就是拉开她那个巨大的衣柜的门,把里面的衣服一件一件地拿出来。其实她的衣柜在她出事后已经整理过几百回了,那些现在已不能穿的衣服却还是在那里挂着。比如吊带,比如露背装,比如露肚脐的衬衫和露肩膀的裙子。有一回父亲要她整出来几件现在已经用不着的衣服送给她的表妹,她平静地说等我死了以后我就全都用不着了,到时候再让她来拿也不迟。父亲说了句“胡说些什么”就再也没提过关于衣服的话题,其实父亲现在也有点怕她。

夏芳然一件一件地检视着那些衣服。是检视也是回忆。这件外套是“何日君再来”刚刚开张的时候买的,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牌子,可是小睦评价说她穿上这个很像《骇客帝国》的女主角;这件大领口的羊绒衫真是可惜了,她现在已经没有本钱让胸前那道曼妙的小沟若隐若现,可是曾经,她穿上这件羊绒衫就觉得自己像个芭蕾舞演员那样露出了天鹅般洁白的脖颈;这条牛仔裤还是读师范学校的时候买的,那个时候这条裤子对她来说可算得上是天价,但是她试穿时一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就投降了,不知不觉间它跟了她七年――好衣服都是通人性的,越穿它就越了解你的身体,身体和好衣服的关系是河跟河岸的关系,那些服装大师的作品之所以是大手笔,就是因为它们对女人身体的奥妙了如指掌。夏芳然像是在欣赏一些珍贵的标本那样把衣服们拿出来,再整整齐齐地挂好或者叠好,小心翼翼地放回去。送人?做梦吧,她就是一把火烧了它们也不会让它们去委屈地跟随别的女人的身体。她曾经完美的身体已经变成这些衣服们前生的记忆了。现在呢?这件中袖T恤真是美妙,正好可以遮住她左臂上从肩膀一直蜿蜒到肘关节的一条骇人的疤――那瓶硫酸大部分都到了她脸上,溅出来的几点调皮的狼花到她胳膊上就变成了今天这种结果;旗袍是样好东西啊,领口系得严严的,这样胸前的那些疤痕就会被遮掩得好好的,可惜的是下摆上那道开气让她很郁闷,因为现在就连她的腿也因为手术的关系变得必须遮掩了,那么只好放弃旗袍,改穿唐装上衣就好了。还有高跟鞋――这样性感得像乐器一样的鞋子到底是什么人最先发明的呢?夏芳然真高兴她现在还是可以穿高跟鞋的――一个女人若是不喜欢高跟鞋那她可就太不可救药了,她根本就不会明白上帝为什么要创造女人这种生物。欣赏衣柜的时候永远是夏芳然最开心的时候,只可惜陆羽平就不会明白这种事情乐趣何在。有一次陆羽平非常憨厚地拎着一件紫色的露背装对她说,这个摸上去舒服,剪了当抹布保证很能吸水。

夏芳然知道陆羽平这样说其实是怕她心里难过。可是夏芳然真的一点都不难过。陆羽平是不会了解她就算难过也永远舍不得把委屈撒在它们身上。但是夏芳然还是很感动,她笑着揉陆羽平的头发,说:“傻瓜。”然后她说:“陆羽平,你爱不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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